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3日    来源:

    宁会协[2015]75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规定,2016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现就做好2016年事务所综合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

    今年,中注协对事务所综合评价数据填报工作与2015年相同,依然采用Excel电子表格的形式进行数据填报,此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事务所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综合评价数据填报工作。欢迎各事务所负责综合评价工作的相关人员,加入现有的宁夏注协管理群,群号129472505。各事务所在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协会注册部。

    二、内容准确,信息完整

    事务所仍沿用2015年的方式进行填报,根据以下要求填列综合评价表(Excel格式)有关信息:

    1.使用Excel 2007及以上版本,下载并打印综合评价电子表格。

    2.填报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3.为便于指标信息汇总,请勿自行修改设定的数据格式,并确保表中填写的事务所代码与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完全一致。

    4.为减少事务所填报负担,并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对评价表部分指标数据信息,将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相关信息以20151231日为时间基准。

    5.设立分所的事务所,各指标信息填报范围均为包括总、分所在内的合并信息。

    6.各指标的填报信息,应当有证明其真实性的档案资料或者工作底稿。

    三、其他要求

    1、事务所完成更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将填写好的综合评价表打印一份,加盖事务所公章后连同电子表格于31日前上报协会。(请务必报送手填表格)

    2、协会将对事务所上报的综合评价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事务所名称和事务所代码的填列是否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一致,是否存在漏填指标,是否按照规定格式填报,是否私自更改表格内容和样式等,同时对事务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最后将本地区事务所综合评价电子表格,集中报送中注协。

    3、中注协收到地方注协提交的事务所综合评价表后,将“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的数据指标“回填”到各所表内。同时,对填报的指标信息进行复核。复核过程中,如果发现填列信息明显异常,将责令事务所限期重新核实并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相关指标在赋分测算时采取归零处理。其中,可能进入前百家的事务所,如存在填报信息异常、被投诉举报等情形,将视严重程度,组织现场核查。一经核实确认属于虚报、编造的情形,将取消排名资格。

       联系人:王梦慧

       电话:0951-5011245

       电子邮箱:nxcpa123@163.com

       附件: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填表说明

          

     

     

                               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