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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4日    来源:

    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承担其赋予的职能,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是宁夏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组织。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1.招聘岗位:综合监管人员(业务监管、专业标准与技术指导岗)1人;

    2.工作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40岁以下(年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4.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重大疾病和心理障碍;

    6.从事财务、审计等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可放宽至3年;

    7.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从业以来未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

    (二)岗位条件

    1.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专业素质良好;

    2.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Word、Excel、PowerPoint等常用办公软件;

    3.热爱行业工作,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意识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4.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沟通协调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通过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https://www.icpanx.org.cn)发布招聘公告,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者可将简历及资料发送指定邮箱nxcpa123@163.com报名。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本人近期1寸蓝底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如有)、无犯罪记录证明、验证有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报名资料文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填写应聘报名表信息不全,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信息不全或错误、标注不清、资料提交不完整的,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无效报名,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截止后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初审通过的,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未接到通知,视为资格审核未通过,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3.现场资格审核需准备材料:应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任职及相关经营业绩证明材料、验证有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以上资格复审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核验后原件退回。现场资格审核与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核结果为准。

    4.通过资格条件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果不足3人,经协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延期、放宽条件或取消岗位。

    (三)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

    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采用笔试(机考)+面试形式。笔试(机考)得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得分占总成绩的60%。

    2.考试内容。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胜任工作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素养和综合能力,以及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以结构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等。笔试(机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成绩。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面试(末位若出现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机考)、面试结束后,在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公布成绩。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协会负责组织,体检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协会提出复检申请。应聘者提出复检申请的,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拟聘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2.综合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协会派出考察组,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履职能力、工作业绩、职业素养、廉洁从业等方面情况。有不宜考察的情形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对象,将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3.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的,所缺名额在已参加面试的应聘者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录用

    1.会议研究。考察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组织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提出拟录用人选建议,提请协会会长会议研究。

    2.公示录用。

    (1)对拟录用人员在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https://www.icpanx.org.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录用对象被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公示无异议,且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录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以上被取消或放弃录用资格的,所缺名额在已参加面试的应聘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录用人员按照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办理入职和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记入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转正考核合格的,方可聘用,试用期业绩表现或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试用期,不予聘用。所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未通过试用期,所缺名额在已参加面试的应聘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有效期半年)

    五、薪酬福利

    录用的人员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照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核发薪酬,并依法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宁夏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应聘人员对应聘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如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笔试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拟录用人员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办理入职手续或不能按时到岗,协会有权取消录用资格,并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进行补充考察和录用。

    (五)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协会承诺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除原件外)恕不退还。

    (六)参照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回避制度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

    (七)具体组织实施时间以实际为准。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招聘公告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s://www.icpanx.org.cn)。

    (八)招聘期间谢绝来访,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

    联系人:鲁新荣    联系电话:5011245

     

    附件: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应聘人员报名表

    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