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资产评估协会简介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1日 来源:
宁夏资产评估协会简介
宁夏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评协”)成立于2009年4月,是由全区资产评估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宁夏财政厅和登记管理机关宁夏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宁夏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赋予的工作职能。
协会主要职责是:(一)宣传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组织贯彻评估执业准则、规则和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制定本地区行业发展目标和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二)组织和开展会员继续教育,推动行业人才建设工作;(三)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将会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的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四)规范会员从业行为,定期对会员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检查,按照相关规定对会员给予奖惩,并将奖惩情况及时报告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五)强化会员风险管理,检查会员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的情况;(六)受理对会员的投诉、举报,受理会员的申诉,调解会员执业纠纷;(七)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行业宣传;(八)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市场主体反映会员意见、建议及有关需求,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改善外部执业环境,保障会员依法开展业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九)推动行业文化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十)组织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宁夏地区的考务工作;(十一)完成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交办的有关事项;(十二)办理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下设常务理事会和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惩戒委员会、申诉委员会、继续教育委员、检查委员会、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6个专业委员会,常设执行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会长及副会长4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秘书处为协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秘书长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会 长:徐敬旗
副会长:张 帆 张 杰 徐恒辉(常务副会长)
秘书长:徐恒辉 (兼)
副秘书长:石镇海
常务理事5名,理事15名,监事3名。